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展示环境保护部门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性,增加透明度,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平和县环保局0596-5236589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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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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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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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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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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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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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申请登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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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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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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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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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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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平和县福盛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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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宝丰村洪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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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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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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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28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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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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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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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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