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福寿堂实际情况,经县民政部门出具保留意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对其非法占用土地问题依法查处后,为严格落实上级整治要求,规范福寿堂管理,现就实施封闭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小溪镇福寿堂整个院区,占地面积29.3563亩(东至院区围墙,西至路,南至院区围墙,北至院区国墙)
二、封闭管理具体要求
(一)福寿堂院区实行相对独立的封闭管理,仅限开展合法合规的殡葬相关活动。
(二)未经县级有关部门审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扩大院区范围、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建设。
(三)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骨灰格位规格,规范日常运营管理,不得违规新增格位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四)群众前往福寿堂办理治丧、祭扫等事宜,需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开展活动,不得破坏设施、违规占用土地。
三、监督与责任
我镇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