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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平和县山格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一)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平政文〔2025〕59号

平和县教育局:

《平和县教育局关于划拨平和县山格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一)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平教财〔2025〕57号)收悉。同意将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格镇原办公场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平政文〔2023〕115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3916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局,作为平和县山格中心小学扩建工程(一)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小学)。其四至界址以该项目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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