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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平和县卫生健康局 > 综合政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公示(平和东方医院)


  依医疗机构申请,平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查做出许可决定,现将有关许可信息公示如下:
申请业务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诊疗科目 批准日期

增少诊疗科目
平和东方医院 PDY00990335062817A1001 平和县小溪镇龙溪路228号、230号、232号、234号 林小练 黄赞瑞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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