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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横六路昆沅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平政文〔2025〕54号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拨横六路昆沅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平工管〔2025〕9号)收悉。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2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14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08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9〕119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3477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横六路昆沅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支路)。其四至界址以该项目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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