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1宗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
地块 编号 |
项目名称 |
座落 |
面积 (公顷) |
用途 |
拟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来源 |
供地方式 |
|
2025H004 |
九峰镇城西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
平和县九峰镇 |
0.062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活动用地 |
平和县九峰镇城西村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 |
使用 |
公示期自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单位: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596-5235695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