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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平和段服务区边角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平政文〔2024〕120号

漳州通广云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漳州通广云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划拨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平和段服务区边角地项目用地的请示》(漳云平综〔2024〕32号)收悉。同意将经《国土资源部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221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1.8684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平和段服务区边角地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其四至界址以该项目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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