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平和县第六实验小学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平自然资〔2024〕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和县第六实验小学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局要会同县住建局、工信局、小溪镇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内容,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