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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经审核,现有2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监督电话:0596-7033155。

 

附件: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花名册(第二批)

 

 

 

平和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花名册(第二批)

 

序号

乡镇

村居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评估类型

已入住

已享受行政给付(元/月)

本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元/月)

救助金额(元/月)

备注

养老机构

名称

入住养老机构时间

最低生活保障金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1

霞寨镇

官峰村

叶国荣

1952年7月

完全失能

平和县康乐养护中心

2024年10月

416

0

120

150

0

3673

2987

 

2

山格镇

隆中村

林清金

1954年9月

完全失能

平和县康乐养护中心

2024年10月

416

0

120

150

0

3673

298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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