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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经审核,现有1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7日,监督电话:0596-7033155。

 

    附件: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救护服务救助花名册(第一批)


平和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平和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花名册(第一批) 

序号

乡镇

村居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评估类型

已入住

已享受行政给付(元/月)

本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元/月)

救助金额(元/月)

备注

养老机构名称

入住养老机构时间

最低生活保障金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1

山格镇

白楼村

林美玉

1964年9月

完全失能

平和县南山仁爱院

2024年9月

416

0

120

114

0

3673

30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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