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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漳农通〔2024〕8号)和《平和县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农综﹝2020﹞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市、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

2023年以前认定的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监测材料

企业须报送的监测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材料(2024年)》(详见附件1)。

(三)监测程序

1.企业打印《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材料(2024年)》,按顺序装订报县农业农村局。

2.县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报送的材料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核查。

二、县级龙头企业申报增补

(一)申报条件

企业须符合《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简称《县级管理办法》)中所列标准和条件。

(二)申报材料

增补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2024年)》(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增补的企业应按《县级管理办法》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各乡镇应对企业真实性进行审核,严把标准,同时汇总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增补申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由县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

、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增补

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增补按照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漳农通〔2024〕8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认真组织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做好我县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市、县两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增补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请各企业415日前,将市、县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增补有关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电子材料一并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简小君   联系方式:18396299676

 箱:18396299676@163.com

 

附件:1.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材料(2024年)

2.平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2024年)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3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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