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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平和县扶持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平政规发〔2023〕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和县扶持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规发〔2022〕5号),其效力自2023年12月1日起终止。其效力终止前奖补对象已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原规定兑现奖补;终止后才符合奖补条件的,不再执行奖补政策。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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