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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规〔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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