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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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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 > 政策法规
索 引 号:ZZ08101-0200-2023-000125
发文机关: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29 00:00
生成日期:2023-09-13
发文字号:平政办规〔2023〕7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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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规〔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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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平政办规〔2023〕7号 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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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