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平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44800元/亩、Ⅱ级区片40400元/亩、Ⅲ级区片38190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本通告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平政〔2017〕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平和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平和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平和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一览表
| 档次 | 区片范围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 备注 |
| Ⅰ | 小溪镇:宝善村、高南村、共和村、古楼村、金光村、旧县村、坑里村、联星村、内林村、西林村、溪州村、新桥村、玉溪村、小溪镇农场、城关农场 | 44800 | |
| Ⅱ | 小溪镇:产坑村、豆坪村、枫埔村、旧楼村、南寨村、五村村、岩坂村、联光村、湖田村、厝丘村;山格镇:山格村、新陂村、白楼村、宝丰村、平寨村 | 40400 | |
| Ⅲ | 山格镇:高磜村、隆庆村、前进村、三美村、双坑村、双田村、土田村、 铜中村、镇柑桔场安厚镇:所有村、安厚农场安厚镇区坂仔镇:所有村大溪镇:所有村、安厚农场大溪镇区九峰镇:所有村南胜镇:所有村霞寨镇:所有村文峰镇:所有村、安厚农场文峰镇区芦溪镇:所有村长乐乡:所有村国强乡:所有村、国强林场崎岭乡:所有村、三墩林场_崎岭乡五寨乡:所有村、五寨农场秀峰乡:所有村、三墩林场_秀峰乡 | 38190 |
附件2
平和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 地类名称 | 调节系数 | 备注 |
|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 1 | 永久基本农田系数1.2 |
|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 0.6 | |
| 建设用地 | 0.33 | |
| 未利用地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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