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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县直公办幼儿园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

平教初〔2023〕66号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县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2.新星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80名。

3.县实验幼儿园高南校区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20名。

4.新星幼儿园宝善校区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20名。

5.新星幼儿园二分园计划2024年春季招收小班新生90名。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小溪镇非农业户口,符合“人户一致”,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幼儿。

3.户籍在小溪镇共和村、新桥村、高南村、宝善村、古楼村的适龄幼儿。

4.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招生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县直公办幼儿园将分别全部招收。

2.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招生额,县直公办幼儿园将分别通过派位进行招生。

①小溪镇共和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新星幼儿园新桥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实验幼儿园高南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县实验幼儿园高南校区宝善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新星幼儿园宝善校区;古楼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新星幼儿园二分园。户籍在平和城区的现役军人子女(适龄儿童)及在平和驻军的随军适龄儿童可根据就近原则申请就读其中一所县直公办幼儿园。

②县直公办幼儿园将分别从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对象中,通过公开派位招收至满额为止。

(三)招生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814正常上班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新星幼儿园二分园于同期进行报名登记

2.登记办法。监护人持有效证件(户籍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登记(每个适龄幼儿只能参加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3.材料审核。815日—817日,幼儿园组织人员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名单公示。818日—820日,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幼儿园公开栏。

5.派位。821日,由新星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高南校区、新星幼儿园宝善校区、新星幼儿园二分园分别进行电脑公开派位。派位全程录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报名登记及派位到新星幼儿园二分园的适龄幼儿,本学期先安排在新星幼儿园总园入园。待新星幼儿园二分园开园后再全部迁入。

6.入园办理。823日,获得入园资格的幼儿由监护人携带“健康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三、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由各相关幼儿园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相关幼儿园必须根据招生文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30日前报平和县教育局备案。(联系人:陈小燕联系电话:0596-5212002)

 

 

平和县教育局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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