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平和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所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平和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人、传习所10个推荐名单。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平和县文博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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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和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所推荐名单》
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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