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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文体旅局关于做好平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函

平文体旅函〔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函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必须是县政府公布的平和县第一批至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整掌握并熟练承续某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

(二)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推荐范围

(一)以县政府公布的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主,第一批至第七批项目中尚无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亦可申报推荐。

(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

(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项目和人口较少民族的项目,应予以特别关注。

鼓励台湾同胞申请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四)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无法履行传承义务和不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传承人。

3.专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

4.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目前难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申报推荐名额

(一)第八批平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每一项目可申报2人;

(二)确因传承工作需要,已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第一批至第七批平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经严格程序后,可适当推荐增补。每一项目申报总人数含原有人数不超过2人。

四、申报推荐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要求,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平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文体旅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确定及公布。

五、申报推荐材料

(一)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由各乡镇、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各部门同意,申报材料盖章形式报送。

(二)申报内容

申请人和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平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传承谱系;学艺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授徒传艺情况;个人成就和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图片;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为县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等。

(三)其它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六、工作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县级项目名录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二)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应向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详细告知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各地的申报推荐材料需由各乡镇、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统一出证明,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由平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初审后再报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平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 何溪源  林香兰

联系电话:0596-5232191

电子邮箱:phwhg2009@126.com

  址:平和县城文博路2号平和县文化馆二楼

  编:363700

 

附件:1.平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2.平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3.平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关于做好平和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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