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和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体改〔2022〕343号)精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现就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负面清单管理
坚持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逐条对照清单,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在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必须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二要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 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抓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已列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一项重 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完成相关工作。一要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探索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督办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整改效果作为评估重要内容。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依托省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探索效能评估结果应用。二要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并组织对实际情况进行排查,通过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通报,组织查找并整治相关行业领域类似问题,及时消除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隐患。
三、抓好制度宣传推广
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从实际办理的业务出发,加快提升“许可准入措施”对应的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一要拓展宣传渠道。依托“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媒体APP、媒体小程序、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认知度,推动广大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负面清单效能评估工作。二要积极对接各平台数据。协调本县各类审批系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企直通车等平台数据与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对接,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筛选、甄别、分类,举一反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查找本县类似问题隐患。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废止。各单位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分别于9月2日、12月2日前将实施落实情况通过邮箱报送至县发改局,确保清单真正好用、实用。县发改局、工信局将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回应解决有关问题,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