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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命阮宇哲等4名同志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员的批复

平政文〔2026〕65号

县司法局:

《平和县司法局关于提请县政府任命阮宇哲等4名同志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员的请示》(平司〔2026〕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任命阮宇哲、伊婷、张俊利、胡巧沙4名同志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员。

请你局按照《漳州市行政复议员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员履职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行政复议员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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