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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和恒基商业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延期销案摘牌的批复

平政文〔2026〕39号

县应急局:

你局《关于对平和恒基商业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延期销案摘牌的请示》(平应急〔2026〕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平和恒基商业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延期销案摘牌。

你局要按规定会同县消防救援局、城管执法局、小溪镇人民政府,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做好整改相关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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