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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平政文〔2026〕27号

县自然资源局: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平自然资〔2026〕7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平和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平和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由你局具体组织实施。你局应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合理有序利用土地,依据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供地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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