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防范工伤认定风险,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漳州市工伤认定公示制度》,现对1件工伤认定案件进行公示。
如对该1件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和县人社局社保股反映。如认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可向平和县人社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反映,具体办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
平和县人社局社保股,电话:5232313;
平和县人社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电话:5263227。
附件:工伤认定公示表(2026年2月)
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
工伤认定公示表(2026年2月)
地区 | 序号 | 工伤职工姓名 | 用人单位 | 伤害结果 | 认定工伤(视同工伤)适用法律依据 | 认定工伤决定书文号 | 认定工伤决定书时间 |
平和县 | 1 | 栗长现 | 福建永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死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 漳州市(平和县)认定工〔2026〕022号 | 2026.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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