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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卢芸强等5名同志为仲裁员的通知

平劳人仲委发〔2026〕001号

20233月7日聘任卢芸强等5名同志为仲裁员,聘任期于20263月6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卢芸强等5名同志为本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具体名单如下:

卢芸强  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员证号:Z.3506280001)

赖淑荣  调解仲裁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仲裁员证号:Z.3506280002)

钟永安  平和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1)

黄乾林   平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业务(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2)

庄建军  劳动关系监察股负责人(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3)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截止至2029226日。

 

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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