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聘任卢芸强等5名同志为仲裁员,聘任期于2026年3月6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续聘卢芸强等5名同志为本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具体名单如下:
卢芸强 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员证号:Z.3506280001)
赖淑荣 调解仲裁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仲裁员证号:Z.3506280002)
钟永安 平和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1)
黄乾林 平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业务(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2)
庄建军 劳动关系监察股负责人(仲裁员证号:J.3506280003)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截止至2029年2月26日。
平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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