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和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平自然地〔20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平和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土地征收(收购)具体时间安排由你局与相关单位商定。
三、土地征收(收购)补偿标准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
四、征收(收购)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五、你局要科学有序组织储备地块的出让供应工作,确保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良性循环。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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