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平和县人民政府 > 规划计划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平和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平政文〔2026〕11号

县自然资源局: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和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平自然地〔20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平和县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土地征收(收购)具体时间安排由你局与相关单位商定。

三、土地征收(收购)补偿标准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

四、征收(收购)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五、你局要科学有序组织储备地块的出让供应工作,确保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良性循环。

此复。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