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和县自然资源局拍卖出让平和县大隙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漳州宝嘉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顶溪2号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2月6日
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资产组合包基本情况
(一)平和县大隙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1.地理位置:福建平和工业园区;
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
3.矿区面积:0.1849平方公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大地2000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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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序号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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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06576.8 |
395496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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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706521.8 |
395498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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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706065.8 |
395499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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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706094.8 |
39549419.21 |
4.资源储量:评估可采储量905.18万立方米;
5.开采标高:+252米至+70米;
6.开采规模:95万m³/年;
7.出让年限:10年(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算)。
(二)采矿用地
1.地块名称:黄井大隙山01地块
2.出让面积:18.4947公顷(约277.42亩)
(三)工业用地
1.地块名称:黄井大隙山02地块
2.出让面积:3.2912公顷(约49.37亩)
(四)剥离盖层剩余砂土资源
总方量:185.34万m³
四、资产组合包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组合包成交价:14600万元,其中:采矿权4818万元, 采矿用地4818万元, 工业用地876万元,剥离盖层剩余砂土资源4088万元。
缴纳时间:《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相关合同签订及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持《成交确认书》等文书到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签订事宜。采矿权登记的时限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7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平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七、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阳光矿政系统、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