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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民政局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细则》等要求,现将平和县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54万元,具体下达和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漳财202417号)下达我县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福利中心消防供水配电机房建设)18万元,暂未支出。

2.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漳财202387号)下达我县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25万元,2024年支出24.1668万元,剩余0.8332万元结转2025年支出

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漳财202438号)下达我县老年人服务类项目(平和县康乐养护中心(山格敬老院)房间适老化改造)9.50万元,暂未支出,结转2025年支出

4.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漳财202435号)下达我县老年助餐经费1.50万元,2024年支出1.50万元。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182.02万元,具体下达和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第二批)的通知》(漳财(社)指2024〕16号)分配下达我县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升级改造和民政服务设施提升改造2024支出

2.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6号),下达我县64.50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2024年资金支出64.49万元,3.01万元于2025年已支付

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6号)分配下达我县0.46万元,主要用于两类特殊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2024年支出0.46万元

4.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47号)下达我县9.06万元,主要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2024支出,已于2025年上半年支出9.06万元

5.根据《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75号及漳财(社)指〔2023〕83号)下达我县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2024年支出8.4万元,2025年支付14万元。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10万元,具体下达和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下达市级公益金(第二批)的通知》(漳财指〔202429号),下达我县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著名行动”配套资金,2024年未支出,结转至2025年支出。

四、县级福彩公益金下达27.61万元,具体下达和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平和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幸福院示范点补助资金的请求》(2024年预算方案)下达5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幸福院示范点,2024年已支付5万元。

2.根据《平和县民政局关于恳请拨付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资金的请示》(2024年预算方案)下达22.61万元,用于我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资金,2024年已支出22.61万元。

 

 

平和县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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