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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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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淑君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平和县不动产权第00015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淑君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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