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疑问、意见,可通过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
地址:平和县山格镇白楼村红楼211号,邮编:363703
咨询电话:0596-5207888;传真:0596-7031555
电子邮箱:sgz5207888@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山格镇严格对标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配套法规政策要求,精准对接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锚定“真实准确、全面彻底”的工作目标,把政务公开深度融入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全链条履职环节,以公开赋能政务服务提质,以透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全镇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公开范畴精准覆盖民生热点关切、重点工作推进成效、规范性文件发布、应急管理处置、日常政务动态及镇政府职能调整变动等关键领域。与此同时,山格镇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创新宣传载体与方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知晓度与覆盖面,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依照《条例》法定要求,山格镇聚焦重大决策落地见效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系统推进政策文件集约化公开管理,全面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2025年度,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条。按内容属性划分: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及就业领域信息21条,部门预算与决算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0条;通过新闻动态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山格镇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置工作,全年共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聚焦蜜柚产量相关事项。经核查确认,该申请所涉及的信息非本机关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已依据相关规定完成核查、答复等全流程处置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镇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安全平稳、高效运转的核心目标,持续深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构建适配平台运营需求的全链条管理与安全防护体系。具体实施中,一方面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机制,细化从信息拟制、初审、复审到终审的各环节标准,确保审核链条闭环可控;另一方面,系统梳理网络安全风险点,制定覆盖平台运营全场景的安全管理细则,织密安全防护网络。工作中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追溯要求,明确信息发布主体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其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后续相关责任全程负责,以此清晰界定各层级、各岗位的履职边界,推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落细。通过这一系列靶向性举措,持续优化信息发布的内容规范与操作流程,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为镇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筑牢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山格镇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主阵地,全力推进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同步深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流程融合优化、迭代升级,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与服务质量,助力打造阳光透明、高效便民的现代化政务管理新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山格镇将政务公开理念深度融入履职全过程,构建形成“党政主导、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支撑,明确监督岗位核心权责,规范监督履职流程。针对所有拟通过网络渠道发布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专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闭环审核制度,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与合规性,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足,统筹协同机制不畅。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的法治属性和治理价值认识不到位,将其简单等同于“信息发布”,未能充分认识到公开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效的关键作用,存在“重完成、轻质量”的被动应付倾向。镇一级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未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各业务线信息公开责任划分模糊,存在“各管一摊、信息割裂”现象,导致部分跨领域、综合性政务信息难以整合公开。同时,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多以会议传达为主,缺乏结合乡镇实际的深度解读,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影响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资源保障薄弱,平台效能与互动回应滞后。一方面,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专职工作人员缺失,现有人员多为兼职,精力分散且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信息筛选、整合、解读的专业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深度和实用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开平台运营维护存在短板,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设置与公众需求匹配度不高,信息分类不够清晰,检索功能不够便捷,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效率偏低;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未充分激活,缺乏主动收集公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对公众留言、咨询的回应不够及时,未能形成“公开—互动—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难以精准对接公众信息需求。此外,信息公开后续评估机制缺失,未对公开内容的覆盖面、时效性、公众满意度等进行常态化评估,无法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实效。层层明确岗位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办法》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部门常态化学习计划,通过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政策精神,准确把握公开范围、标准和流程。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针对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回应等关键环节设计专项培训课程,融入典型案例分析和实操模拟训练,定期组织业务考核,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资源保障,提升平台效能与互动质效。其一,夯实专业队伍支撑。优化政务公开岗位配置,积极推动专职人员配备,明确兼职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优先级,保障核心工作精力投入。构建“分层分类+实战赋能”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业务轮训、技能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重点提升工作人员信息筛选整合、政策解读转化、平台运维管理等核心能力,全面筑牢队伍专业根基。其二,构建闭环式质量评估体系。制定涵盖内容合规性、发布时效性、覆盖全面性、群众满意度等维度的量化评估指标,由镇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迭代提升。
其他未尽事宜,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完善与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