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体旅〔2025〕45号
答复类别:A类
郑剑锋等4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民宿提质升级助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建议。我县已制定出台《平和县促进民宿发展实施办法》(平政办规〔2023〕8号),从各方面构建政策支持体系。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行业标准,积极指导我县旅游民宿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力度培育等级旅游民宿,打造平和旅游民宿品牌。
二、关于您提出“政府协同服务、联动监管”的建议。为促进民宿发展、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强化检查工作机制,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我县出台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旅游民宿一站式联合备案和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发明电〔2024〕14号),明确了部门责任、工作流程和工作专班,推进完善多部门与属地乡镇联合备案和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品质提升,推动我县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关于您提出“组建民宿协会”的建议。目前我县民宿行业处于规范化发展初期,暂不具备成立行业协会条件。为加快行业提质升级,我县加大招商力度,南胜镇实施欧寮神摇漂流和民宿一体化运营项目,引入漳州市凌波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神摇漂流(民宿),初步形成集住宿、休闲、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新业态,为行业规范化发展积累经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与乡镇联动配合,加快推进《平和县旅游民宿一站式联合备案和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有效实施,积极培育壮大我县旅游民宿产业,推动民宿协会早日成立。
感谢你们的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文旅事业发展。
签发领导:卢 胜
联 系 人:赖小军
联系电话:0596-5232522
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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