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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化九龙江西溪流域(平和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2025-03-05 17:16 来源:平和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漳州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4〕29号)要求,平和县人民政府制定本方案,旨在解决九龙江西溪流域(平和段)水质巩固提升的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问题,确保洪濑汤坑桥国控断面水质稳步改善。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1.2025年底目标

洪濑汤坑桥国控断面水质力争达到Ⅱ类水;高坑、平和高南桥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花山溪流域7个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文峰溪、黄井溪2个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全面完成县城区6条黑臭水体及1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确保41个入河排口及8个重点入河沟渠出水稳定达标。

2.2026年目标:洪濑汤坑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入河排口治理

对41个入河排口、8条重点入河沟渠及黑臭水体实施污染管控,建立巡查、抽测、整改闭环机制。

2.推进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

完成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4个乡镇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率(65%以上)及县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40%);修复5座农污设施,新建4个村庄农污项目。

3.推进绿色种植发展

实施生态果园建设、化肥减量(年减5%)、畜禽粪肥还田(3万亩次/年)、退果还林(分两期完成9.4万亩)、退果还耕(2025年8371亩,2026年4184亩)。

4.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关闭违规养殖场,规范可养区养殖场粪污处理,建立巡查执法机制,2025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

5.强化工业污水治理

对11家涉水企业、9家温泉洗浴中心开展废水监管,确保污水零直排。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对辖区水环境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县直单位跟踪督导。

2.建立跟踪调度机制:各乡镇制定细化方案并定期报送进展,确保信息共享、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水质监测: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按月监测重点断面水质,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

4.加强跟踪督察:县委督查室、县效能办开展不定期检查,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对辖区水环境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县直单位跟踪督导。

2.建立跟踪调度机制:各乡镇制定细化方案并定期报送进展,确保信息共享、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水质监测: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按月监测重点断面水质,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

4.加强跟踪督察:县委督查室、县效能办开展不定期检查,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主要特点

1.系统性综合治理覆盖入河排口、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工业污水五大污染源,明确阶段性目标(2025-2026年)和量化指标(如污水收集率、化肥减量比例)。

2.高位推动与责任细化:由县政府统筹,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分领域牵头,乡镇属地管理,形成“牵头+责任”协同机制。

3.刚性约束与长效监管:设定严格时间节点(如黑臭水体整治2025年3月完成,退果还林分两期推进)。建立水质监测预警、日常巡查、执法检查闭环机制,强化效能问责(如养殖污染整治挂钩乡镇干部主体责任)。

4.科技赋能精准治污:推动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利用智能化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分析,提升监管效能。

解读机构: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傅俊鹏

联系电话:0596-523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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