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陈先生的建议。
我县按照省、市招生文件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招生规定:一是严禁招收借(寄)读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二是严禁更改录取结果。考生一经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等批次录取,不得再更改志愿和录取结果,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投档录取;三是严禁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五是严禁普通高中缺额线下补录,努力为广大的青少年儿童创造更为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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