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蜜柚文化博览园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02-21 10:03 来源:平和县人民政府
  为实施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平和蜜柚文化博览园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平和蜜柚文化博览园,位于平和县山格镇高际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7427公顷,拟将农用地1.7384公顷(其中耕地0.055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拟征收平和县山格镇高际村耕地0.0555公顷、园地0.8495公顷、其他农用地0.8334公顷、村庄0.004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7427公顷。以上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均为高际村集体经济组织,均未承包到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平政〔2017〕2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山格镇高际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7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为耕地1.0,园地及其他农用地0.6,建设用地0.33。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各辖区的标准执行。房屋拆迁由山格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社会保障人口。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山格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山格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