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工业园区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2022-05-05 08:36 来源:平和县人民政府
  为实施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和县工业园区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签订征地协议等征地前期程序。其中我县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3号)已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告期满30天,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现将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调整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名称、位置、目的

项目名称:平和县工业园区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镇黄井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调整情况

拟征收文峰镇黄井村集体土地1.4079公顷,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地类发生变化,原报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由“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079公顷,拟将农用地1.3348公顷(其中耕地0.05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平和县文峰镇黄井村耕地0.051公顷、园地1.0739公顷、其他农用地0.20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3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079公顷。”调整为:“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079公顷,拟将农用地1.4079公顷(其中耕地0.387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平和县文峰镇黄井村耕地0.3876公顷、园地0.7727公顷、其他农用地0.247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079公顷。”

本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事项仍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拟征地安置公告〔2022〕3号)执行。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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