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养猪场污水直排 责令限期整改
2021-12-21 16:26 来源:漳州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平和:养猪场污水直排 责令限期整改

  

12月21日,平和县接到群众信访的交办件后,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主任蔡立保带领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国强乡人民政府、凤山村等相关单位领导及干部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举报人称,在国强乡凤山村凤湖组山上有个养猪场,位于村委会西南方向1公里左右,污水排入水渠,影响村民饮用水。

被举报对象为国强乡凤山村生猪散养户赖林乾。赖林乾在国强乡凤山村凤湖组桃斜湖山上建有二座猪舍,距离村庄约1公里,属禁养区外,猪舍占地面积约26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190头;其中一座猪舍污水管道因修路损坏未及时修复,污水未收集至沼气池而直接排放至蜜柚园中,未直接排入水渠。

经现场勘察核实,凤湖组村民采取集中供水模式,其中一处饮用取水口位于猪场的侧右上方约300米处,另一处饮用取水口位于距离猪场约500米的对面山坡处,两处取水管汇合后通过管道收集至对面山坡上蓄水池再进行集中供水,该猪场污水排放不影响饮用水质。

综上所述,举报人所举报的直排污水属实,影响村民饮用水不属实。

针对该养殖场将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蜜柚园的问题,国强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2日对养殖户赖林乾下达《整改意见告知书》,责令当事人赖林乾在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改。要求修复损坏的排污管道,将污水收集至沼气池,再新建一座50立方米的贮液池对沼液进行收集,并通过新铺设管道到自家及周边80亩蜜柚果园里浇灌消纳,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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