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称:赖某同、蔡某成、蔡某其散养养猪场(仅有蔡发成养猪场建一口化粪池),污染大笼坑山河水,三家养猪场污水污染村民取水口,水源稀缺,水源受污染,影响村民生活用水,村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周末三家养猪场加大排污,性质恶劣。下雨天化粪池污水溢出,很臭。多次向村里、相关部门反映,未有效处理。
经核实,被举报对象为小溪镇厝丘村的大笼坑山生猪散养户赖锦同、蔡发成、蔡顺其。
其中赖锦同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作业,现已建设猪舍3座,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生猪存栏220头,该散养户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养殖污水直排。
蔡发成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作业,现已建设猪舍1座,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生猪存栏138头,该散养户建有2口污水收集池,并铺设有肥水利用浇灌管道,养殖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蜜柚果园浇灌,未见污水直排现象。
蔡顺其主要从事蜜柚种植作业,在果园散养香猪30头,并建有猪舍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及12立方米污水收集池。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蜜柚果园浇灌,未见污水直排现象。
综上所述,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属实,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于12月10日对三家散养户下达《责令搬迁或关闭通知书》,三家散养户已于12月12日由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关闭,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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