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我县已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平和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平政征启公告〔2020〕1号),公告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项目一:平和县城旧县路道路工程(北环路至正兴大道)
1.拟征地面积:0.867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拟征地位置:小溪镇旧县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拟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市政道路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项目二:平和县城奇兰路A段(北环路西北侧)道路工程
1.拟征地面积:0.3578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拟征地位置:小溪镇宝善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拟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市政道路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项目三:平和县城北区市政路网一期工程(北环路、奇兰路、阳明路、和平路、英才路、阳光路)
1.拟征地面积:13.8376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拟征地位置:小溪镇坑里村、玉溪村、宝善村、旧县村、古楼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拟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市政道路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其中平和县城旧县路道路工程(北环路至正兴大道)项目已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5日由小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于2020年12月6日完成该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该项目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于2021年1月11日与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11户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平和县城奇兰路A段(北环路西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5日由小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于2020年12月6日完成该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该项目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于2021年1月11日与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21户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平和县城北区市政路网一期工程中,北环路(三宝路至阳明路)道路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由小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于2021年3月30日完成该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于2021年4月12日发布该项目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于2021年5月14日与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27户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以上其他项目由小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现状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小溪镇人民政府提出。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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