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1-06-21 17:05 来源:平和县人民政府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1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2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3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4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1. 申请条件

2. 申请材料

3. 申请流程

4.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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