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身份证管理 | |||||||||||||||
| 序号 | 末项名称 | 办理情形 | 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来源渠道 | 材料来源渠道及提交方式说明(每格200字以内) | 材料设立依据 | 材料介质要求 | 审查要点 | 备注 | |||
| 介质性质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具体要求 | ||||||||||||
| 1 | 申领居民身份证 | 未满16周岁申领 | 1 | 居民户口簿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由监护人持户口簿陪同申领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七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 | - | - | 申请人户口簿登记的户籍信息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户籍信息相一致? | - |
| 年满16周岁申请 | 1 | 居民户口簿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原件 | 1 | - | - | 申请人户口簿登记的户籍信息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 | |||
| 2 | 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 省内居民补领居民身份证 | 1 | 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现场核验原件网上办: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且距离上一次办证签发日期不超过2年,可以通过“福建治安便民”-治安户政业务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模块申报。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行政;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 | - | 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 证件登记的信息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 以下情形应回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完结后办理:(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
| 外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 1 | 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原件 | 1 | - | - | 证件登记的信息与部级人口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 | |||
| 2 | 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之一:1.居住证或暂住登记材料;2.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3.就学的,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4.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或工商、教育部门签发。 现场办: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原件 | 1 | - | - | 信息是否一致? | - | ||||
| 3 | 换领居民身份证 | 省内居民换领居民身份证 | 1 | 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现场核验原件网上办:因居民身份证损坏申请换领,且距离上一次办证签发日期不超过2年,可以通过“福建治安便民”-治安户政业务办理-身份证损坏换领模块申报。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行政;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 | - | 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 证件登记的信息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以下情形应回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完结后办理:(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
| 外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 1 | 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原件 | 1 | - | - | 证件登记的信息与部级人口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 | |||
| 2 | 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之一:1.居住证或暂住登记材料;2.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3.就学的,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4.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纸质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或工商、教育部门签发。 现场办: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原件 | 1 | - | - | 信息是否一致? | - | ||||
| 4 |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1 | 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签发。 现场办: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场核验原件 | [规章]《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效验居民户口簿。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 | - | 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 申请人户口簿登记的户籍信息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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