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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社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20-09-25 10:30 访谈嘉宾: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访谈背景:

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和用工环境。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根治欠薪工作进入到了法治层面。本期访谈将针对我县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进行重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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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20-09-25 10:30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李局长将围绕我县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您好,李局长!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3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访谈节目和大家进行交流,在此感谢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我们提供与广大网友交流的平台,也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让广大网友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实施意义,了解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主要做法。
  • 主持人 2020-09-25 10:31
    《条例》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李局长能否请您谈谈《条例》的制定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32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理欠薪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是依法治理欠薪工作的里程碑。对于我县来说,《条例》的实施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和用工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 主持人 2020-09-25 10:32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32

    工作目标主要是:

    1、做好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教育、文件清理、政策配套等工作;

    2、以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重点,促成全社会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共同认知,营造落实好《条例》的舆论氛围;

    3、突出《条例》学习培训,确保各方熟练掌握《条例》规定,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学习培训的全覆盖;

        4、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坚实基础。
  • 主持人 2020-09-25 10:33
    《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主要特点是什么?请您给大家解读一下。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34
    《条例》分为七章六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第三章“工资清偿”,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这些内容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这两个特点:
    特点一:法律条文明确,可操作性强
    《条例》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中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这个规定很明了,支付农民工工资就是要“干货”,也就是“钱”;关于工资支付周期,《条例》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这个规定也很好理解,举个例子,如果是实行“月薪制”,那么就必须以月为工资支付周期,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到月结月清。
    《条例》第三章“工资清偿”中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他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比如说项目承建商把某个工程项目分包给某包工头,包工头跑路,欠了工人工资,承建商就要按相关法律规定负连带责任,并按责任负担支付所欠工人工资。又比如某开发商因破产倒闭而拖欠工人工资,在进入破产倒闭程序时,公司也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拖欠的工资予以清偿。
    《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资金落实到位”。《条例》的这条规定说直接了,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没钱不能搞建设。
    特点二:职能职责明确,可监督性强。
    条例对县、乡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除了上述政府、部门外,《条例》还对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新闻媒体等部门如何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
    职能职责明确了,在形成合力的同时,也方便了监督。
  • 主持人 2020-09-25 10:39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在宣传方面我们是怎么做的?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39
    在宣传方面我们的主要采取三条措施:
    一是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主体及宣传提纲,突出宣传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和重点人群,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突出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支付保障体系目标责任等。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积极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会议、LED大屏幕、微信、短信等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针对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编制印发《条例》宣传册、宣传画等系列宣传品,广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重要举措、企业责任、处罚条款等,使企业知晓《条例》规定,明确责任,自觉守法。
  • 主持人 2020-09-25 10:40
    在做好宣传的同时我们又是怎样组织培训的?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41
    在培训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举办培训活动。1、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集中培训,由副县长陈志亮亲自授课。2、举办两场用人单位及所有的在建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培训会,邀请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家现场授课、指导。
    二、开展网络教育学习。通过漳州市人社局的网络平台,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学习和考试。
  • 主持人 2020-09-25 10:41
    我们开展了宣传和培训以外还重点做了什么?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42
    为确保《条例》得以顺利实施,我们重点抓两项工作:
    一是对全县工程建设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平和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拉网式排查》等4个文件。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县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县40个规模以上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维权告示牌制度”等“四项制度”情况进行了多次联合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在建项目发出《调查询问书》31份,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3份,督促其整改。目前,我县40个在建工程基本上按照规定落实了实名制制度和设置维权告示牌;开设、使用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大增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化解矛盾。在县人社局设立劳动保障接警窗口和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欠薪案件,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上半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举报51件,涉及劳动者280多人,其中1件因拖欠工资公司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同时,收到仲裁申请35件,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其中已结案19件,另外2件还在审理中。为我县的社会安定稳定作出了贡献。
  • 主持人 2020-09-25 10:45
    结合《条例》学习还要落实哪几项重点制度?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46

    结合《条例》学习,接下来我们还将落实好这几项重点制度。

    一是落实欠薪预警制度。要充分利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对企业用工、支付工资以及市场监管、银行、水电燃气供应、物业管理、信贷、税收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精准预警,排解欠薪隐患。

    二是落实失信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违法欠薪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失信必曝、曝必严惩。

        三是落实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制度。落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移送、会商、分级督办等制度,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全部移送,县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也将紧密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打击欠薪犯罪的强大震慑。同时,要落实好讨薪警情协调处置联动机制,落实好定期通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互联,做到欠薪警情逐一联动处置,化解在当时,解决在当地。
  • 主持人 2020-09-25 10:47
    感谢李局长百忙之中做客我们的政务访谈,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到此结束,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下期再会。
  • 平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忠 2020-09-25 10:47
    感谢各位网友!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