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和县2016年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漳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自2016年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配、工程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项目监管等具体措施,确保2016年我县国家危房改造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二、推进项目落实。乡镇、场要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要求,尽快将危改任务分解到各村,落实到具体农户,督促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各乡镇要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场要进一步精准核实危改信息,不错报、少报、漏报符合危改条件的对象信息。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更新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本辖区危房改造月份进度表报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电子邮件发送到:ph6095812@126.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附件:平和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 和 县 财 政 局 2016年6月22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 |
附件
平和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完成省危房改造任务。根据《漳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今年市下达给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总任务数973户,其中: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危房改造任务数为640户,国家危房改造任务333户。结合各乡镇前期上报的数据,我县对改造任务进行分解,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因国家、省政府今年下达的任务有限,分解到各乡镇的指标达不到上报计划数的,可提前作好申报、登记,经县、乡镇、村核实后今年可先行启动建设,并优先列入明年补助对象。未提前申报的户将不予补助,未进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不得列入改造计划。
(一)补助对象。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含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本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其他贫困农户原则上按省定扶贫开发对象认定标准进行认定(以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4196.4元为认定标准),各乡镇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认定标准,但具体认定标准向上浮动不超过20%(即年收入不超过5035.6元)。
历年来已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的对象不得再次列为今年补助对象。列入今年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的对象由相关部门进行补助,不得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危房改造原则上要求在原址改建。
(二)补助标准。
1、省危房改造任务对象(全县共640户)。省级财政给予每户9200元补助,改造对象只能在2016年“美丽乡村”整治村庄以外,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的农户中筛选安排。
2、国家危房改造任务对象(全县共333户)。国家给予每户7500元中央补助资金,改造对象应符合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农户中筛选确定。若改造对象在2016年“美丽乡村”整治村庄内的,可从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中,再给予每户1700元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审批
1、村民申请。危房改造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填写《福建省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2)。
2、村民主评议。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住建局,审核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数,在7月15日前将经公示、审核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村建股,将危房改造户信息录入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fgz.mohurd.gov.cn)
4、县复核审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农户正式列为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项目管理
1、抓好项目工程管理。一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要尽量选用省、市、县级通用图,也可以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二是建筑风貌管理。属于传统村落中危房改造的,应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除统规统建外,不搞大面积平整场地,不搞削山填塘,不破坏原有山水肌理和道路走向,尽可能保留原有形态和风貌。三是工程竣工验收。属于统规统建的,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建设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验收;属于分散改造的,由所在地乡镇、村组织,会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验收。各乡镇要及时了解危房改造进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已通过验收的危房改造户报送建设局,由建设局汇总后交财政局进行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应填写《福建省2016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3)。四是技术指导。乡镇村建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各乡镇要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
2.补助资金发放与监督管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各乡镇每月25日前将《2016年度平和县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见附表6)报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另表报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核、汇总后,将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3.做好信息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见附表4)、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及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等材料,同时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未录入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各乡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填写好月份进度表(附表5),将本月本乡镇、场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三)时间要求: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的农户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开工建设,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2017年2月底前要完成竣工验收,2017年3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负责辖区内的危房改造具体工作,各乡镇要与县农业局、民政局联系作好农村贫困对象的认定工作,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指标。
(二)加强资金筹集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和银行信贷等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
(三)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危房改造有关规定,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城乡规划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五、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钰颖
联系电话:0596-6095812
联系邮箱:ph6095812@126.com
附表:1. 平和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2.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3.福建省2016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
4.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5.各地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份进度表
6. 2016年度平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分户进度表
附表1 2016年度平和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列入十三五危房改造计划的总数 | 各乡镇上报2016年拟原地改造的危房数 | 危房改造任务数分解(户) | |||
合计 | 其中 | ||||||
中央改造任务 | 省级改造任务 | ||||||
合计 | 6795 | 1128 | 973 | 333 | 640 | ||
1 | 文峰镇 | 357 | 39 | 39 | 13 | 26 | |
2 | 山格镇 | 423 | 70 | 70 | 24 | 46 | |
3 | 小溪镇 | 502 | 2 | 2 | 0 | 2 | |
4 | 南胜镇 | 307 | 41 | 41 | 15 | 26 | |
5 | 五寨乡 | 54 | 2 | 2 | 0 | 2 | |
6 | 坂仔镇 | 481 | 73 | 73 | 26 | 47 | |
7 | 国强乡 | 677 | 168 | 132 | 46 | 86 | |
8 | 安厚镇 | 324 | 24 | 24 | 8 | 16 | |
9 | 大溪镇 | 502 | 118 | 96 | 33 | 63 | |
10 | 霞寨镇 | 494 | 138 | 106 | 37 | 69 | |
11 | 芦溪镇 | 366 | 35 | 35 | 11 | 24 | |
12 | 崎岭乡 | 415 | 84 | 72 | 24 | 48 | |
13 | 九峰镇 | 589 | 37 | 37 | 14 | 23 | |
14 | 长乐乡 | 561 | 98 | 89 | 30 | 59 | |
15 | 秀峰乡 | 738 | 198 | 154 | 52 | 102 | |
16 | 安厚农场 | 5 | 1 | 1 | 0 | 1 | |
附注:1、上级下达给我县的2016年危房改造总户数973户,其中中央资金333户,省级资金640户。 | |||||||
附表2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县(市、区)名称: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家庭人口 |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身份 证号 | |||||||||||||||
保障类别 | □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 □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革命“五老”人员 □其他贫困户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家 庭 其 他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与户主 关系 | 职业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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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
房屋状况 | □严重破损房 □部分严重破损房 □一般破损房 □无房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需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面积(平方米) | |||||||||||||
申请意愿 |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自筹资金(万元) | 动工时间 | |||||||||||||
总建设金额(万元) |
| 资金渠道: | 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级补助 万元、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社会捐助资金 万元。 | |||||||||||||
一卡通账户 名称 | 账号 | |||||||||||||||
贫困情况 说明 |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和村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 审核 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住房。
单位(盖章) 调查人: 乡镇领导: 年 月 日 | |||||||||||||||
县城乡规划 建设局 审批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共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表3
福建省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县(区、市) 乡镇 村 | 年 月 日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
家庭类型 | □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革命“五老”人员 □其他 | ||||||||||||
原居住地 | 改造方式 | □集中统建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
改造前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改造前 | 改造后 | ||||||||||
改 造 验 收 记 录 | 属于拆除重建的,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如下:
验收人:(签名) | ||||||||||||
属于修缮加固的,重点检查加固部位修缮情况(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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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补 助 | 已补助 | 剩余补助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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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重建 | 修缮加固 | 拆除重建 | 修缮加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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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是否同意该农户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并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房屋业主(签字):
承建工匠(签字) 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签字、盖章): 乡镇村建站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漳州、泉州等地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改造验收记录应体现改造后农房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附表4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地 址 情 况 | 农户情况 | |||||||
省 | 设区市 | 县(市、区)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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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户 情 况 | ||||||||
家庭人数 | 民族 | 农户贫困类型 | 上年家庭 | 旧住房 | 旧住房 | 旧住房结构类型 | 农户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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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情 况 | 进度情况 |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改造后房屋 | 改造后 | 改造后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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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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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政府补助资金 | 农户危房 | 农户其它 | |||||
| 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____ 万元、市县级补助资金____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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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改造后照片 | ||||||
附表5
各地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份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月度: 月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
年度任务数量 | 开工户数 | 竣工户数 | 已拨付的各级 补助资金数额 | 完成投资总额 | |
中央补助 资金 | 省级补助资金 | ||||
户 | 户 | 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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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格每月30日前填报,邮箱ph6095812@126.com
附表6 2016年度平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分户进度表
填报单位: | 填报人: |
| 审核人: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序号 | 信息系统编号 | 乡镇 | 村 | 户主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任务 | 补助标准(7500,9200) | 改造进度 | 已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填表说明:1、为便于自动统计,表格中的任务类型、补助标准、改造进度要严格按表中的示例填报,不要多字、少字、错字。
2、各乡镇要将数据汇总在一张电子表上,表格长度不够自行往下增行,各村之间不要留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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